纠纷处理


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经营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网站及其相关软件。前述平台中包含众多用户上传的信息、第三方发布的信息以及其他来自互联网的信息。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通过以下途径保护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网站内作品的著作权:“作品”是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保护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美术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权利人”是指作品的著作权人或者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而享有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享有人。·通知程序权利人认为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经营的网站中相关信息、搜索或链接的内容所涉及的作品侵犯了其信息网络传播权或者被删除、改变了自己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可向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删除该作品,或者断开该作品的链接。通知书需权利人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通知书需要包含下列内容(一) 权利人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单位登记证明复印件(单位);(二) 要求删除或者断开链接的侵权作品的准确名称和网络地址;(三) 认为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对作品享有著作权或依法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属证明、创作手稿、经权威机构签发的作品创作时间戳、作品备案证书、列举证据证明侵权事实。权利人应对通知书的真实性负责。若通知书的内容不真实,权利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法律责任。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收到权利人的通知及完整的证明材料后,将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或者断开涉嫌侵权作品的链接。·反通知程序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将投诉通知到作品提供者,若内容提供者认为作品不侵权的可提供相关证据反通知到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反通知书需作品提供者亲笔签名,若为单位则需加盖单位公章。·用户交易纠纷的处理方式1、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仅作为本网站的运营商,如若与本网站用户之间发生纠纷且无法协商一致的,可向司法机关寻求解决,包括但不限于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将会为实名注册用户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有关司法机关的要求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或采取必要措施。2、本网站用户之间发生纠纷的,也可向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纠纷联系人投诉并举证。用户需提供与其账号注册信息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必要的司法机关文件和其他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据。经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审核确认后,可以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持。3、如本网站用户对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服务有任何异议的,可以向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投诉并举证。查证属实的,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将立即更正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给予用户必要的补偿。·用户交易纠纷处理的工作流程1.在公司网站显要位置公布投诉处理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并指定专人负责客户投诉处理。2.认真且及时处理用户的投诉和意见,及时向用户反馈处理结果,并做好记录。3.用户交易纠纷经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相关部门申诉,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4.我司会采取必要的措施和申诉处理程序措施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用户在充值会员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纠纷的,应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核实用户身份后,按照申诉处理程序处理。·纠纷通知书邮寄地址公司名称: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北路686号广东广播中心大楼三楼办公场地T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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